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21〕16号)要求,即日起,合格证名称由“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调整为“承诺达标合格证”,参考样式做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现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