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及农机手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 2023- 06- 01   15: 36 浏览次数: 字体:[ ]

全市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及农机手朋友们:

你们好!

近几年,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农机合作社及广大农机手在服务现代农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由衷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农机工作的支持配合及对农业生产的默默奉献。市农业农村局向各位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及广大农机手朋友致以诚挚问候!

“兴机富民小康路,安全生产第一步”!随着农业机械化的不断发展,大型化、智能化、高端化的农业机械不断涌现,要求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树牢安全生产意识,熟练掌握更加先进的驾驶操作技能,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自觉维护农机安全生产。

1.农机合作社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时刻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

2.农机合作社要设立农机安全专管员,负责抓好农机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农机安全业务培训,提高农机手职业素养和安全作业水平,时刻防范安全事故。

3.农机合作社要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农业机械日常检查、维护机制,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牌证管理农业机械应做到挂牌率100%、年检率100%、农机驾驶人员持证率100%。

4.农机合作社要建立农机事故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应急管理措施,开展事故应急处置演练,积极推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5.农机手在驾驶操作农业机械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农机手在驾驶操作农业机械时,应遵守安全操作规定,仔细观察作业环境,不盲目通行;在转移农业机械过程中,不得搭载作业辅助人员;在排除农业机械故障时,切记发动机熄火;农业机械配挂机具转移时,务必切断作业机动力。

6.农机手在驾驶农业机械上道路行驶时,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不人货混装,不超载超速,不违法载人,不酒后驾驶,不擅自改拼装,不驾驶逾期未检验或逾期未报废拖拉机上道路行驶,不得无证驾驶农业机械,不得将农业机械转借无证人员驾驶。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请大家珍惜他人生命,守护自己的幸福。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全市农机安全、为社会和谐稳定、为人民的幸福安康作出新的贡献!


日照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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