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翻印《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和《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1- 24   17: 10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翻印《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价

标准条件(试行)》和《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各功能区农业农村局(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功能区党群工作部:

现将《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农法字〔202337号)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农法字〔202338号)翻印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按照通知要求贯彻落实。

 

 

日照市农业农村局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5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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